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质监站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督察情况的通报
(豫建〔2010〕177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2010年10月11日至28日,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室和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分3个督察组,以督察的方式对全省126个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创建“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察组认为整体上创建工作没有达到省厅〔2010〕108号文件的要求,距合格的群众满意基层站所仍有较大的差距,现将督察情况通报如下:
一、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工作开展情况
省厅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工作自7月初部署后,8月初又在开封市召开了全省所有质监站站长参加的现场会,下发了文件,制作了创建工作光碟,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会后商丘市、新乡市、濮阳市住建局对创建工作十分重视,召开了所辖县(市)创建工作会,也下发了文件,这三个市由于领导重视,创建工作开展得比较好。目前,全省大部分质监站都能够按照部署要求,根据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标准,积极投身到创建工作中,并以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为契机,认真履行职能,提高便民意识,完善便民服务设施,争做实事好事,整体面貌得到较大的提升,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改进。
通过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察,督察组认为,除去年已被评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能够继续保持外,今年信阳市、许昌市、开封县、虞城县、柘城县、睢县、光山县、息县、禹州市、襄城县、清丰县、获嘉县、汝州市、社旗县、渑池县、偃师市等质监站,在软硬件建设方面改善较大,环境干净整洁,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便民设施齐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资料整理充实完备,业务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成绩突出,工作人员对创建工作比较了解。
二、存在的问题
在督察中仍能看到部分质监站存在着服务意识不强,软硬件设施不完备,创建气氛不浓等问题。主要是:
(一)认识不到位。从督察的情况来看,一些省辖市住建局对此项工作仍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仅仅是把省厅的文件转发,没有把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作为今年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没有部署,没有检查,没有认真解决创建群众满意站所中遇到的问题。个别的质监站只强调困难,创建工作只停留在口头和文件上,没有认识到创建工作是基层站所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是对质监站各方面工作的一次系统的梳理和整顿,通过创建工作的开展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