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励的通知
(陕发改新能源〔2010〕1588号)
各市(区)发展改革委(局),有关能源企业,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相关行业协会:
现将
国家能源局《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励的通知》(国能科技〔2010〕29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
国家级能源科技进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国能科技〔2009〕341号)和我委《关于做好国家级能源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发改新能源〔2010〕27号)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单位、个人按照《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推荐书》编写要求,认真准备推荐书等申报材料,并按照能源科技进步奖推荐单位目录选择推荐单位,填写初步推荐意见。
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10年10月25日前报送我委能源节约和新能源处。我委将委托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根据专家初评结果填写推荐意见,上报国家能源局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