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培计划-四川省中西部项目督查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2010〕631号)
有关高校及培训机构:
我省“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培训工作已于10月中旬启动实施。为规范培训活动,保证培训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培计划”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教师厅[2010]1号)和《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川教[2010]第188号)的要求,现将项目督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根据教育部“国培计划”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的要求,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督查:
1、培训的组织与保障。包括培训实施执行方案修订与完善、组织领导与管理制度、为学员准备的学习用品及资料、教学场地与设备条件、学员生活安排与住宿服务等。
2、培训的实施及推进。包括课程教学及活动日程安排、培训师资团队构成及省外与一线专家的到位、首席专家及双班主任履职、班组建设与组织管理、跟岗或观摩等实践环节落实、学员到位及考勤管理、培训课程简报与宣传、优质资源利用与开发、后续跟踪安排计划、培训档案建设与管理、经费开支预算安排等方面的情况。
3、培训的成效与影响。包括专家授课的质量及效果、学员学习投入情况及反响、学员对培训整体效果的满意度、学员住宿及伙食安排整体满意度、对项目管理团队及服务态度与质量的满意度、经费使用规范性及效率等。
二、督查方式
第一步:听取项目汇报,由学院分管领导和首席专家分别就组织实施和教学推进情况进行汇报;
第二步:查看有关资料。包括为培训班准备的方案、日程安排表、学员登记表、教材资料、管理团队名单,并以听课方式进行课堂现场观察等;
第三步:召开访谈会。包括与主讲教师、参训学员进行互动交流,了解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步:交流督查情况。就实施取得的成效和督查中发现或学员反映的主要问题等交流反馈。
三、督查准备
1、“国培计划”项目培训相关的资料及会议室;
2、主讲教师及班主任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