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闽教安〔2010〕1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一年一度的“119消防日”即将来临,今年全国第20个“119”消防日的宣传活动主题是“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提升学校“四个能力”建设水平,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学校抵御火灾能力和师生自防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119”消防日期间,广泛开展以“师生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为主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本着对学校安全、师生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起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提高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牢固树立“消防工作、宣传先行”意识。各地各校要牢牢抓住第20个“119”消防日契机,围绕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总的要求,切实加强 “119”消防日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安排,保证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认真扎实抓好学校各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消防安全教育是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为重点,丰富宣传形式,创新教育方法,努力在宣传实效上下功夫。
1、各地各校要积极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和网络等媒体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消防法律知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努力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各学校要通过班队会、国旗下讲话、课前五分钟、墙报、黑板报、宣传橱窗、征文、讲座、知识竞赛、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紧密结合学生不同年龄特点,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在宣传教育活动中提高防火意识,掌握防火常识,增强抵御火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