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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汉江防洪工程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汉江防洪工程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
(陕发改投资〔2010〕1790号)


汉中、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为促进汉江防洪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经研究,现下达2010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配套资金1250万元,具体项目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的地方政府债券省级资金专项用于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关于下达汉江防洪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0]1775号)安排的中央投资项目配套。省级配套资金要专款专用,优先保证用于建筑安装、材料设备购置等工程直接费用,严禁挪作它用。
  二、请你们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其余配套资金,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投资使用效益。
  此项资金从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列支,请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并拨款。

  附件:汉江防洪工程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配套投资计划表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汉江防洪工程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配套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已下达2010年投资计划   (陕发改投资〔2010〕1775号)本次下达  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配套投资备注
 其中:中央投资
 合计750050001250 
 汉中市56253750940其余地方配套投资由项目市筹措解决
1汉中市汉江城市桥闸回水段汉江大桥上游和下游右岸防洪工程39152610660 
2汉中市汉江城市桥闸回水段防洪工程(左岸49+137-52+217)17101140280 
 安康市18751250310其余地方配套投资由项目市筹措解决
1安康市西坝防洪工程18751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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