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正确处理好保增长与保降耗的关系。今年以来,我省经济增速继续保持了较高的水平。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要保持经济的较快发展,又要提高发展的质量,既不能过度依赖消耗能源资源增加经济总量,还要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各级在节能调控中要坚持有保有压,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能源消耗高、产值效益低的行业及产品要坚决实行关停限措施,特别是榆林、渭南等高耗能行业增长过快的市力度要更大一些,为全省发展多腾出一些空间;对经济总量贡献大的低耗能服务业和高附加值产业的用能,要予以充分保障,长庆、延长、陕煤等中省大型企业集团要开足马力,增加生产,既保障冬季用能高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又可为完成今年经济总量目标多作贡献。
三、狠抓节能攻坚的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
在攻坚克难的关键时刻,各级、各部门要把节能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一)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各市政府是责任考核的主体,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强化行政问责。各市区要将省节能办提出的节能目标迅速分解到各县区及重点用能企业,层层抓落实。从国务院来讲,温总理都要承担节能指标完成这个责任,对我们来讲就更有责任、有义务来做好这项工作。省节能办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节能攻坚各项措施的落实。省发改委负责对各市区节能工作的督促检查;省工信厅负责对重点耗能企业的监督检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做好停限产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工作;省统计局要建立能耗情况旬报制度,及时发布各市区用能用电情况;省建设厅抓好建筑节能和城市景观照明的管理;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抓好公共机构节能降耗任务。省节能办要会同省考核办提前做好今年节能工作的预考核。对各市区和企业完成任务好的给予奖励,未完成的不得参加年度评奖。特别是对后两个月用电量控制采取措施不力,影响全省目标任务完成的,要进行问责,严肃处理。
(二)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省节能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节能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市区和重点用能单位抓好落实。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法违规的,严肃查处。省节能办要及时将节能进展情况向省政府报告。同时,省统计局和省发改委要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沟通衔接,及时反映全省阶段性成果,扭转落后被动局面。从督促检查环节看,完成任务是目的,等到完不成任务再处罚已经太晚了,关键是要确保任务的完成。
(三)强化舆论监督宣传。完成全省节能目标任务,离不开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和支持。今年最后这两个月,媒体要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及时跟踪报道各市区和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攻坚的新思路、新举措,请宣传部门协调中央媒体宣传我省节能攻坚新进展、新成效,特别对停限产企业加强职工培训、丰富文化生活、履行社会责任意识等好做法、好经验要大力宣传表彰。特别要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公布停、限产企业名单,对进展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企业曝光批评,一定要起到监督督促作用,为全省节能攻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总的一句话,就是我们对人民的承诺一定要兑现,绝不能拖国家的后腿,必须保证“十一五”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