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0年北京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
(京卫科教字〔2010〕33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
在卫生部的指导下,在各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目前已设立普通专科培训基地235个,在培住院医师超过3000人。今年,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已纳入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内容,为进一步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工作,市卫生局决定开展201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和评审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市卫生局制定的《2010年北京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与评审工作方案》,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愿申报。
附件:《2010年北京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与评审工作方案》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2010年北京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与评审工作方案
一、评审目的
通过评审,认定一批符合标准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二、评审依据
北京市卫生局制定的《
北京地区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办法》和《
北京地区专科医师培训基地管理办法》(京卫科教[2006]60号)。
三、申报与评审范围
北京地区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符合《
北京地区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办法》中相关要求的医疗机构。
四、申报与评审的学科
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精神科、儿外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包括检验技师)、临床病理科、口腔科、全科医学科和医院药师共19个普通专科。
五、评审内容
评审的主要内容为:机构资质、教学条件、科室设置、培训组织管理和培训支撑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