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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建设的意见

  (十)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及农户、小企业联保贷款。组织金融机构加强与相关信用共同体(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合作,运用联保、担保基 金和风险保证金,积极探索发展满足信用共同体成员金融需求的联合信用贷款。对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 要实行免抵、质押;对达到一定信用等级的农村专业户,要采取全年一次性核定最高贷款限额,颁发贷款证,随用随贷,周转使用,进一步扩 大农户贷款覆盖面,提高贷款满足率。
  (十一)创新和拓展涉农信贷产品。一是探索“信贷+保险”金融服务产品。推动金融机构、涉农信贷担保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加强与保险公司 的合作,围绕以保单等为标的资产,探索开发“信贷+保险”产品,重点对种养大户和有资质的农业生产企业发放信用贷款或相应的抵质押贷款
  。二是试行“订单农业”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根据农业资金需求的季节性特点,围绕订单农业的合理订价机制、信用履约机制,建立和完善农业订单贷款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和发展“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公司+专业市场+农户”等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模式。
  四、加强农村现金流通的监测和供应,完善农村反假货币工作机制
  (十二)加强农村现金监测分析,合理调剂人民币券别结构,增强现金供应主动性。人民银行要按照“总量满足、结构合理、票面整洁、持有 者放心”的目标要求,加强农村地区现金监测网络建设,掌握现金流通规律和结构,做到“早预测、早准备、早调拨”,确保农村地区现金供 应。针对农村地区小面额残损币回收难问题,要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下达回收计划并加强考核,采取从人民银行出库硬币按一定比例搭配办法, 以及鼓励在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村商户之间进行小面额钞票余缺调剂的办法,进一步优化农村地区流通人民币券别结构。
  (十三)强化农村反假货币工作,维护农村货币流通秩序。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职能作用,积极组织人民银行、 公安、法院、工商等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严厉打击各类假币违法犯罪活动。人民银行要继续加强农村反假货币网络建 设,巩固前三年反假货币工作站建站成果,推动反假工作进村入户。要指导各金融机构组织开展农村反假培训,适当延伸窗口服务,扩大假币鉴定实体范围,方便农村群众假币鉴定需要,真正让农民用上“放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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