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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建设的意见

  时间,使各县(市、区)信用乡镇在该县(市、区)乡镇中占比达到80%以上,信用村组占比达到60%以上,建立农户信用档案在农户中占比达 到80%以上。
  (五)下大力气化解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是创建A级金融信用县(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农村 信用社抓清收,加大不良贷款土地置换力度。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全力配合农村信用社做好清收工作。农村信用社要以改制为契机,对
  不良贷款实行分账经营、集中清收,要出台硬措施,落实硬任务,动真格把不良贷款降下来,确保2011年底黄冈市辖区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 例下降8-10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
  (六)大力推广“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活动。各县(市、区)要积极推广罗田经验,不断深化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工作,将金融支 持就业再就业、农村妇女创业、大学生村官创业、新农村建设以及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政策的有关要求与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活动集
  于一体,捆绑开展,努力产生更大的示范效应。
  (七)进一步推动信贷资金向县域经济流动。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考核、引导和激励,探索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积极落 实相关政策激励措施,提高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各金融机构要大力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识,加大对“三农”经济的信贷投入力度,确
  保涉农贷款增幅不低于全部贷款增幅,新增存款优先用于当地信贷投放。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完善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价制度,督促和引导县域 金融机构逐步缩小存贷比,积极培植新的信贷增长点,努力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
  (八)探索建立专业涉农信贷担保机构,改善农村融资环境。各县(市、区)要认真借鉴武穴市加强农村担保体系建设的经验,紧密结合当地 实际,积极探索实践,通过建立和完善涉农担保机构,为“三农”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三、推动农村信贷产品创新,拓展信贷支农渠道
  (九)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抵押、担保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尝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水域、滩涂经营权、林权抵押贷款和农村住房 抵押贷款等权益抵押担保方式,尝试奶牛、牲猪等活体抵押担保方式,增加农村经济与资金黏结性。各金融机构对创新金融产品要实施利率、
  期限等优惠政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房地产及其他权利抵押评估、登记、公证等环节要予以方便和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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