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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10年中小学校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具体实施中,各单位如因使用非全市统一招标的流感疫苗,所造成的各种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五)疫苗的发放严格遵守市疾控中心→区县疾控中心→预防接种点逐级发放的原则。要确保疫苗全过程冷链运输。
  六、接种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学生家长本着自愿接种的原则填写《流感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签署同意接种后,接种单位方可给予接种。
  (二)医务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在接种时严格遵守消毒注射制度,按照说明书进行操作,确保安全注射。
  (三)各接种单位应从严掌握禁忌症
  1.被接种对象具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接种
  (1)对鸡蛋或鸡蛋制品过敏者,对疫苗中成分(活性成分、任何赋形剂、卡那霉素、硫酸新霉素、甲醛、溴化十六烷基三甲铵、山梨醇80等)过敏者,以及其他严重过敏体质者;
  (2)曾患格林巴利综合征者;
  (3)疫苗生产厂家的说明书中明确列出的禁忌症。
  2.急性发热、急性感染,慢性疾病急性发作的病人,待病愈后接种。
  3.被接种对象具有下列情形者慎用
  (1)各类疾病的重症患者;
  (2)凡健康状况不适者、禁忌症不易掌握者。
  在具体实施中,各接种单位如使用了非全市统一提供的疫苗,或者购入其它公司的疫苗,所造成的各种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七、信息登记、报送
  (一)信息登记与报送
  流感疫苗的接种要加强管理,认真做好接种登记。从2010年10月21日起,实行流感疫苗接种情况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节假日和周六、日正常报告。
  接种点医生负责登记学生详细信息,内容以全市统一印发的登记本为准。
  接种单位每日10:00前将前一日接种情况《中小学校接种流感疫苗统计表》(见附件)报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日12:00前将前一日接种情况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日15:00前将前一日接种情况报市卫生局疾病控制处。
  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周二15:00前将核对后的前一周接种情况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各接种点登记造册,接种工作完成后,报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由区县财政部门按实际接种人次数给予经费补助。
  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辖区接种率的统计分析,并有计划地做好疫苗效果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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