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京卫科教字〔2010〕31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各医药卫生科研机构:
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自主创新良好氛围,提升医药卫生科研人员科学道德素养,按照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卫办科教函〔2010〕716号)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遵循诚信指南,坚守道德规范。
二、活动时间
2010年10-12月。
三、参与单位
在京各医药卫生科研机构和承担科研、教学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
四、活动内容
(一)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师资培训
2010年10月,北京市卫生局将对各区县卫生局、三级医院、医药卫生科研机构、在京高等医学院校等单位选派的师资进行科研诚信相关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将作为北京市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师资。
(二)科研诚信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月
2010年11月为北京市医药卫生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月,活动月期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组织科研人员认真学习以下材料:
1. 科技部、
教育部等10部门共同发布的《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国科发政〔2009〕529号);
2.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在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
3.《科研活动诚信指南》;
4.《科研诚信知识读本》。
上述材料可从中国科研诚信网http://www.sinori.cn查询、下载。
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辅导、交流、研讨等活动,各单位可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和明德楷模教育,弘扬尊重科学、求真务实的精神,增强科研人员诚信意识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树立淡泊名利、不怕挫折、精益求精的学术风气。
(三)请各单位认真总结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并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本单位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总结书面材料及总结电子版报送至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