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交流和业务指导,探索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卫生局负责)
(4)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市编办负责)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卫生局、人事局负责)
(6)开展公立医院编制标准研究,为拟定公立医院编制标准提供参考资料和决策依据。(市编办、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7)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探索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卫生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负责)
(8)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逐步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实现途径。(卫生局、人事局、财政局负责)
15.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主要工作目标:
探索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使试点公立医院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卫生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16.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主要工作目标:
(1)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推广预约诊疗、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完善投诉管理、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改善就医环境和群众就医体验。(卫生局负责)
(2)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积极推动电子病历实施。(卫生局负责)
(3)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财政局、卫生局负责)
(4)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用药行为,逐步推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卫生局负责)
二、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制。2010年度医改工作的实施时间为2010年6月至2011年3月。为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与各县(区、市)医改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签定责任状,各县(区、市)也要与基层实施单位建立目标责任制。
(二)加强财力保障。各级政府要将2010年医改所需政府投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落实到位。要积极调整医改资金支出结构,完善补偿办法,将建立机制与增加投入有效衔接起来。要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止各种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
(三)强化评估考核。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改革进展和效果的督导评估,建立定期考核和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并组织开展五项重点改革实施效果中期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