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达市府办〔2010〕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达州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已经2010年10月15日市政府第146次常务会审议,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达州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
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为了切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现根据四川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川办函〔2010〕144号),对我市2010年医改五项重点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主要目标:
(1)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面,参保人数达到105.6万人,参保率分别不低于92%、87%。进一步做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新入学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
(2)基本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覆盖面,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卫生局负责)
2.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主要目标:
(1)提高筹资标准。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分别负责)
(2)加快推进门诊统筹。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扩大到60%的统筹地区,探索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新农合门诊统筹达到100%。提高门诊补偿比例和封顶线,并与住院补偿起付线和补偿比例有效衔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医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分别负责)
(3)提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有所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分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