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校及托幼机构在同一班级或集体单位同一部门2天内出现集中发热病人10例以上(含10例),或同一宿舍或同一办公室超过5例以上(含5例),必须立即报告所属的地段保健科和辖区内中小学保健所,地段保健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所在区县的CDC,并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处理,区县CDC和中小学保健所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调查处理,核实后2小时内将结果电话报告北京市CDC,并在12小时内将流行病学调查报告上报市CDC。
3)学校及托幼机构在同一年级或同一宿舍楼或集体单位2天内出现发热病人30例以上(含30例),必须立即报告所属的地段保健科和辖区内中小学保健所,地段保健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所在区县的CDC并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处理,区县CDC和中小学保健所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调查处理,经初步核实后立即将结果电话报告同级的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和市CDC,市CDC立即会同区县CDC及地段保健科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调查处理,并在2小时内将结果电话报告市卫生局,并在12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3)采样检测
对于每起集中发热,现症病例在10例以下的,应当尽量全部采集咽拭子标本;现症病例在10例以上的,至少采集10份咽拭子标本。采集的标本送辖区CDC实验室进行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前,可通过快速诊断试剂进行初步判定。
2、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监测
(1)流感样病例暴发
指一个地区或单位短时间出现异常增多的流感样病例。
(2)暴发疫情报告标准
1)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发生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或发生2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死亡病例;
2)在某一社区内(如同一乡镇或街道)1周内出现流感样病例异常增多。
(3)暴发疫情发现与报告
1)疫情暴发单位发现流感样病例聚集性病例或暴发疫情后,及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地段保健科或辖区CDC报告。
2)各辖区CDC在接到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后,要立即进行调查处理,核实疫情,如达到报告标准,应当在2小时内电话报告市CDC, 同时进行网络直报,并及时上传初步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3)在暴发疫情调查处理的过程中,根据疫情进展情况,及时在首次报告的基础上进行进程报告,在暴发疫情结束后,12小时内完成结案报告。
(4)标本采集和运送
1)标本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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