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情况
从2010年10月21日起,实行流感疫苗接种情况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节假日和周六、日正常报告。
接种单位每日10:00前将前一日接种情况报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日12:00前将前一日接种情况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日15:00前将前一日接种情况报市卫生局疾病控制处。
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周二15:00前将核对后的前一周接种情况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各接种点登记造册,接种工作完成后,报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区县财政部门按实际接种人次数给予经费补助。
五、开展督导,追究责任
各区县卫生局要对接种点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督导,采取询问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各接种门诊工作流程、人员资质、接种场所、疫苗管理、冷链运转、现场接种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接种。未经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对市民开展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对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对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北京市2010年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
北京市2010年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其起病急,传染性强,可引起地方性甚至世界性大流行。流感疫苗接种是预防和控制流感的最有效的措施,可以显著降低受种者罹患流感及流感相关并发症的风险。为保证我市2010年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高度重视、组织健全。
(二)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加强督导、依法规范。
(四)落实措施、保证效果。
二、组织管理体系及各部门职责
(一)成立北京市流感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
市卫生局成立流感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方来英局长为组长,赵春惠、邓小虹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包括市卫生局疾控处、医政处、基层卫生处、宣传处和市疾控中心负责人,负责全市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宣传和督导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疾控处承担日常管理职责。
(二)成立流感疫苗接种工作专家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