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北京市2010年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
(京卫疾控字〔2010〕117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和安排,我市将于2010年10月20日至11月30日开展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本市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在校中小学生、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将继续享受免费接种流感疫苗的惠民政策。为确保2010年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组织制定了《北京市2010年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附件),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对本市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本市在校中小学生、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免费接种流感疫苗,是本市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举措。接种流感疫苗可以降低人群季节性流感的感染机率,为流感样病例的鉴别诊断提供参考。此项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区县卫生局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在各区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县教委通力协作,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加大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各区县卫生局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统筹安排、责任到人,积极稳妥地做好今年秋季流感疫苗的接种工作,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杜绝重大传染病的流行做出贡献。
二、统一组织,优质服务
为确保每位接种对象能够及时安全地接种到流感疫苗,全市已设立了491家免疫预防接种点,在2010年10月20日至11月30日期间,全天提供接种服务,周六、日不间断。
各接种门诊要把以人为本、群众受益作为根本出发点,为群众免疫接种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特别是对于敬老院老人和残障人员等要提供优先和上门服务。
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一)各接种门诊要按要求确认接种对象的资格,仔细核对身份,严格按照市卫生局制定的登记内容,将接种人员的基础信息登记造册。
(二)接种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在接种时严格遵守消毒注射制度,按照说明书进行操作,确保安全注射。
(三)各接种门诊应从严掌握禁忌症,在充分宣传的基础上,采取自愿接种的原则,接种对象必须填写《流感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之后方可予以接种。
(四)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接种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延用麻疹集中强化免疫接种期间建立的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同时加强对接种疫苗不良反应的监测,各接种门诊接到不良反应报告后,应按照相关文件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处理和上报,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五)所有免费接种的疫苗都由政府统一采购。为保证接种质量,要严格按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逐级发放疫苗的原则,要确保疫苗供给渠道;在疫苗运输、保藏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计划免疫冷链系统,尽量缩短存运时间,保证疫苗运输的全过程冷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