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北京市重金属污染监测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北京市重金属污染监测工作的通知
(京卫疾控字〔2010〕111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控中心:
  为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45号)要求,切实加强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监管,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消除重金属危害隐患,努力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卫生局制定了《北京市重金属污染监测行动方案》,于2010年底前完成摸底调查和培训工作,2011年正式开展监测点的环境监测和高风险人群的健康监护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区县要建立本区县铅、汞、铬、镉、砷五种重金属及类金属(以下统称重金属)污染防治基本情况的档案,通过既往掌握的情况,结合全市监测方案,完善本区县监测工作机制。
  二、各区县要于今年年底前做好本辖区内五种重金属生产和使用企业及高风险人群基本情况摸底工作,于2010年12月1日前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所。联系人:王如刚,电话:65044609。
  三、各区县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认真组织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加强质量管理,确保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北京市重金属污染监测行动方案》
  2.北京市重金属职业危害企业情况摸底调查表
  3.北京市用人单位重金属职业病危害调查摸底情况一览表
  4.北京市重金属职业病危害调查摸底情况按经济类型汇总表
  5.北京市重金属职业病危害调查摸底情况按行业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十月八日

  附件1:
北京市重金属污染监测行动方案

  为做好北京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重金属污染潜在高风险人群健康监测,减少重金属对职业人群和其他潜在高风险人群的伤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的
  通过在北京市开展铅、汞、铬、镉、砷五种重金属及类金属(以下统称重金属)污染健康监测工作,了解和掌握本市五种重金属污染的特点和现状,掌握北京市五种重金属中毒等职业病的发病情况和影响因素,分析北京市五种重金属对特定人群健康影响及职业病发病的特点、规律和趋势,为政府制订重金属中毒等职业病防治策略和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二、监测内容
  (一)监测位点的设置和确定
  监测位点应设置在本市各区县生产和使用五种重金属的企业(用人单位)。各区县根据本辖区生产和使用重金属企业的工艺,确定监测重金属污染的种类。
  (二)监测位点的基本情况
  由各区县疾控中心提供本辖区所涉及的生产和使用五种重金属企业的基本情况。尤其是主要原材料、主要产品、年产值、企业职工数、生产工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卫生组织管理、用于职业病防治的年度经费、工伤保险缴纳情况以及历年职业病发病情况等。
  (三)收集职业健康监护资料
  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第23号令)的规定,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资料收集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各区县收集监测位点的历年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动态分析劳动者健康状况改变。
  (四)收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
  各区县收集监测位点作业场所历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重点收集五种重金属的检测资料,动态分析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状况。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