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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0年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0年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京卫疾控字〔2010〕112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0〕37号)要求,我局将于2010年11月中旬至12月底开展北京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区县卫生局要切实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要指定专人负责绩效考核工作,并将绩效考核纳入当地政府政绩考核内容和疾控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二、市疾控中心要组织市级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专家组,制定区、县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于10月底前完成相应培训工作。
  三、本次对各区县的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将于2010年11月中旬启动,于12月底前完成,考核各区县2009年的疾控工作。请各区县按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和操作手册的要求,收集整理2008年与2009年两个年度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于11月3日前完成本区县自评报告,并将基本数据全部录入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yepchina.com)。在计算获得自评值后,将2008和2009年区域和机构指标的基本信息采集表以电子版OA报至北京市疾控中心业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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