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0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卫人字〔2010〕27号)
各直属三级医院: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80号),今年市卫生局在本着积极试点、稳步推进、平稳过渡的原则,直属三级医院试点开展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
(一)申报范围:各直属三级医院管理岗位中从事卫生管理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经单位同意,方可参加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
(二)申报条件:按《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80号)执行。
鉴于今年首次开展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试点工作,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对长期从事卫生管理研究工作且业绩突出的人员给予政策倾斜,可破格申报。破格申报人员须在考试报名前填写《破格审批表》(可在北京卫生人才网下载),并附有关业绩材料报送市卫生局人事处审核、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留学回国人员申报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经单位推荐同意,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关于职称外语的要求:按照《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完善做好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7〕31号)执行。
鉴于今年首次试点开展此项工作,职称外语可“先评后考”,评审通过者,待职称外语通过后,再行办理职称备案、发证以及聘用手续。
(四)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按照《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职称评聘程序调整有关政策的通知》(京人发〔2003〕37号)以及《关于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京人发〔2000〕111号)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考试
1、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者,可通过北京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参加1门卫生管理专业考试。
2、考试级别
卫生管理专业考试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等4个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