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建立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
(京卫医字〔2010〕212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建立完善的医疗信息报告系统是政府部门对医疗资源进行科学规划、有效管理和对重大突发医疗卫生事件进行准确监测、及时反应的重要基础与保证。目前,我市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在规范住院病案首页、完善疾病分类标准的基础上,已经实现了住院患者信息的网络直报,但医疗机构门急诊患者信息报告工作仍未开展。为了完善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配合医药付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绩效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市卫生局决定在我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信息报告制度。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医联码”并完善门急诊信息系统
近年来,北京地区各级医疗机构自行设计、发放了各种就诊卡,包括条码卡、接触式IC卡、非接触式IC卡等。然而,以上介质均不具备采集门急诊患者相关信息的功能。要在全市医疗机构门急诊全面、完整、准确地采集所有患者的基本信息、疾病症状、诊疗及费用信息,必须通过使用依附于社保卡、身份证、医院内部卡以及门诊手册上的“医联码”才能实现。“医联码”的实施,将达到对在不同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实行统一身份标识、统一患者索引的目的。
建立“医联码”第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针对非医保病人发放统一的“医联号”,建立完善的门急诊信息系统。该系统应达到的基本条件参照《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信息系统基本功能和信息采集规范》(请于“北京市卫生统计信息平台”的“信息发布”栏目中下载)的第一部分要求执行,为第二阶段采集门急诊患者信息奠定基础。
二、分类采集门急诊患者信息
(一)一般门急诊患者信息
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均应按照《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信息系统基本功能和信息采集规范》中第二部分的要求,采集一般门急诊患者信息,通过“医联码”上报至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
(二)特殊门急诊患者信息
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为在门诊进行日间治疗、门诊手术和有创操作以及急诊留观的患者建立《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案首页》(请于“北京市卫生统计信息平台”的“信息发布”栏目中下载),按照住院病案管理的要求做好存档,并通过“北京市卫生统计信息平台”上报至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具体病案管理及信息上报要求另行通知。
三、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