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地震预测关键技术研究。大力推进地震预测理论、方法和技术创新,研究地震孕育过程的物理机制,通过新的探测技术系统建设,加强地震预报的基础性理论研究,逐步研究建立长期、中期和短期相结合的地震预测手段,积极探索临震预测的有效方法。广泛开展跨领域、跨部门、跨学科的合作与交流,探索建设研究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市地震局、市科委)
三、着力提高城市抵御地震灾害综合能力
(五)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和抗震性能普查。进一步细化完善全市抗震区划图,完善抗震设防审查,在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加强抗震设防质量监管。有计划地开展本市建(构)筑物的抗震性能普查,掌握本市建(构)筑物抗震能力的状况和分布情况,优先开展供水、供电、通信、输油气管线、隧道、高架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性能普查,在此基础上,制订切合实际的加固改造计划,使重大生命线基础设施逐步达到7度抗震设防的要求。修订抗震设计规范和分类设防标准。(责任单位:市建设交通委、各区县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地震局)
(六)加强农村防震保安工作。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农村村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要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开展农村民居基础资料调查和抗震性能评价,编制地震安全农居设计和施工方案并进行推广,开展建筑工匠培训,普及建筑抗震知识,引导并鼓励农民在建房时采取科学的抗震措施。逐步将农村自建农居纳入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范围。(责任单位:市建设交通委、各区县政府、市农委)
(七)加强学校、医院等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按照上海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高于7度设防的抗震设防要求,结合全市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和校舍维修改造实施计划,全面推进并完成本市中小学校舍抗震排查、鉴定以及上海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项目的抗震加固、重建(迁建)工作,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同时,逐步开展其他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普查、抗震性能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优先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加固改造。(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建设交通委、各区县政府、市卫生局)
(八)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抗震设防的保障能力。积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实行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开展新建城区、大范围改造区的地震小区划工作,并研究建立地震安全性评价资料的共享机制,充分提升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效能。(责任单位:市地震局、市建设交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