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业水价调研工作的通知

  填表说明:1、请在备注栏注明表中灌溉用水量、亩均用水量及供水成本、供水价格的计量点。
  2、末级渠系实行终端水价或终端水费的灌区,请注明终端水价或终端水费标准。
  3、农业供水核算成本通过成本监审的,以成本监审数据为准。

  附表1-2:
  免收农业水费灌区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联系手机:         填表时间:
序号内   容政策实施前政策实施后备注
前2年前1年第1年第2年 
1免收农业水费政策实施时间  
2灌溉面积(万亩)     
3灌区总供水量(万m3)       
其中:农业供水量      
4亩均用水量(m3/亩)     
5农业供水价格(分/m3     
6灌区总收入(万元)     
     (一)水费收入     
        1、农业水费     
        2、非农业水费     
    (二)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经营收入     
7运行维护总成本(万元)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