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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八、中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广西销售分公司要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的衔接,确保市场供应。加强综合协调和应急调度,保证农业等重点需要。同时,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九、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成品油价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抢购、囤积、造谣惑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等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对成品油市场及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的价格监测和巡查,坚决制止搭车涨价的行为,努力稳定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副食品价格。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自治区物价局,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十、各市价格主管部门及中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广西销售分公司要在10月26日15:00时前将调价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以及市场成品油供求和库存情况分别用文字和电子文件报告我局价格处(传真电话:0771-5840409、5851771;电子邮箱:spjgc2008@163.com)。

  附:广西市场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
  广西市场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2010年10月26日零时起执行)

项  目

最高批发价格

(元/吨)

最高零售价格(元)

品种

规格

乙醇汽油

E90#

8020

8320

6.20

E93#

8519

8819

6.65

E97#

9018

9318

7.18

柴油

0号

7270

7570

6.48

+5号

7119

7419

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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