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第三季度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桂建管[2010]95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我厅2010年建筑业管理工作安排,我厅于7月中旬组织开展了第三季度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对全区14个市和14个县(市)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在建工程建设情况两部分。督查采用听取汇报、查看档案、抽查在建工程等方式进行。督查组共随机抽查了74个在建工程项目。其中:公用建筑20个,住宅工程53个和市政工程1个,总建筑面积237.94万㎡,总造价27.56亿元;共涉及74家建设单位、68家施工和57家监理企业;共发出24份整改建议书和25份停工整改建议书,分别占受检工程总数的32.4%和33.8%。此外,督查组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18个工程项目做了调查笔录,占受检工程总数的24.3%。从检查情况看,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了职责,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二、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
大部分市县均能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制度,各地均已全面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工作,并能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质量安全形势稳定。据统计,全区14个市上半年共开展了27次层级监督,抽查工程320项,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47份、整改通知书219份。
三、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
部分市县对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不重视,个别地方甚至违规要求监督机构撤销已下发的停工、整改通知,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的严肃性;部分地区存在先开工后报建或未报建的工程。这次督查的28个市县上半年新开工工程中约有8.12%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来宾市尤为严重。在建工程中已办理报建手续的只有75项,而未办理报建手续的单位工程却多达100多个;部分市县监督机构编制和经费不足已严重影响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全区至今仍有26个县的监督机构经费尚未落实,普遍存在监督工作车辆、检测仪器设备严重缺乏的问题,直接影响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监督机构普遍重安全轻质量,忽视行为监督,且监督档案收集不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