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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杭州市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

  四是开展领导干部带全体干部学法用法活动。 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每年4次学法、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0学时要求的法律知识培训等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好4月27我市的“公务员学法日”普法活动,市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考试。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要求,局机关全体干部自学法律知识达到每周一小时、集中培训达到每月一次、法制讲座达到每季度一次。
  五、组织保障
  一是强化职能,形成合力。 强化劳动保障系统普法宣传职能,统一安排,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加强与劳动保障系统外有关组织机构的联系,发挥其在劳动保障政策宣传中的作用。利用《劳动一周》专题栏目节目制作与播发,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加强劳动保障信息网站建设,办好政策法制宣传专栏,提供面向社会的劳动保障法制宣传;进一步发挥“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平台作用,开展劳动保障专线电话政策宣传咨询;继续办好《杭州劳动保障报》、《杭州劳动保障》杂志和《劳动保障实务问答》手册,以更多形式和方法宣传劳动保障法律知识。
  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普法宣传要以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中小型企业为主要对象,围绕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宣传落实好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促进就业惠民政策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政策法规为重点,通过多种宣传形式,使劳动保障普法宣传工作有计划、有重点的全面推进。
  三是不断创新,提高实效。 普法宣传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准确把握全社会对劳动保障政策宣传的客观需求,探索内在规律,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创新宣传形式,积极主动地开展好劳动保障宣传活动,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加强指导,交流信息。 各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及时沟通信息,研究普法宣传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普法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区、县(市)劳动保障局于2010年5月20日前将2010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于2011年1月5日前将2010年法制宣传工作总结报市局普法教育及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局机关公务员2010年学法计划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局机关公务员2010年学法计划

学时

学法内容

组织

1

三月

4

专题法律知识讲座

局组织

2

四月

4

公务员学法日,网上法律知识考核

自学

3

五月

4

依法行政业务讲座

局组织

4

六月

4

学习《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自学

5

七月

4

社会保险知识讲座

局组织

6

八月

4

学习《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及配套政策

各处室

7

九月

4

专题法律知识讲座,学习《侵权责任法

局组织

8

十月

4

学习《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

各处室

9

十一月

4

专题法律知识讲座

局组织

10

十二月

4

学习《法治浙江干部读本》

自学

 

注:1、个人自学教材为《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法治浙江干部读本》;处室组织主要以新出台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学习内容。个人自学及处室组织学习可依据实际自行调整。

2、以处室为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以学习记录为考核依据,个人自学提供学习笔记等相关学习依据。

3、各处室组织学习时间相对集中,一次不少于2小时;个人自学每周安排一小时。

4、专题讲座由法规处具体组织,网上法律知识考核由人事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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