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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范围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范围的通知
(鄂办文〔2010〕54号)


有关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大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改革试验力度,扩大试验成果,将仙洪试验区新农村建设向纵深推进,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将仙桃市彭场镇、沙湖镇、沔城回族镇、陈场镇,洪湖市新滩镇、龙口镇、大同湖管理区、老湾回族乡,监利县朱河镇、龚场镇、周老嘴镇、分盐镇、网市镇等13个乡镇纳入仙洪试验区范围,参照仙洪试验区原有政策予以支持,按照仙洪试验区总体规划,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根据省直单位对口联系试验区各乡镇的制度,省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对口联系新增的13个乡镇安排如下:

  省发改委、团省委:仙桃市彭场镇;

  省国土资源厅、省电力公司:仙桃市沙湖镇;

  省科技厅、省旅游局:仙桃市沔城回族镇;

  省教育厅、省供销社:仙桃市陈场镇;

  省经信委、省林业局:洪湖市新滩镇;

  省水利厅、省妇联:洪湖市龙口镇;

  省交通运输厅、省人社厅:洪湖市大同湖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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