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政府工程BT建设模式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雅办发[2010]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驻雅各企事业单位:
《雅安市政府工程BT建设模式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雅安市政府工程BT建设模式实施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深化政府融资体制改革,鼓励各种社会投融资主体对我市政府工程进行投资,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政府采购法》、《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建筑法》、《
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BT建设模式含义
BT(Build-Transfer)即建设──转让,是由业主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投资(建设)方,由投资(建设)方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业主回购,并由业主向投资(建设)方支付回购价款的一种融资建设方式。
二、BT模式实施工程范围
BT模式仅适用于政府性投资项目,市政府根据经济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有选择地确定BT建设项目、建设规模、资金计划及建设时间。具体指:拆迁安置项目、部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保项目、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其他符合BT模式的政府工程。实行BT模式的项目必须做好BT融资论证,制定BT融资建设方案,完善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年度BT建设项目按程序审定后,由市政府签署(或授权相关部门签署)建设投资协议书,雅安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