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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广播电视台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社教文艺中心。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策划、制作社教文艺节目,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作深度报道;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多角度地反映社会生活各层面;创名牌栏目,提高收视率;完成外宣节目的上送和一年一度的创优节目目标任务;参与策划重大宣传娱乐活动并协助实施。

  (七)播出部。

  负责本台所有广播电视节目的按时、准确、安全播出,确保节目信号达到播出技术标准;负责播出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机房所有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确保机器设备正常运行;建立健全播出机房规章制度,建立值机员操作规程;协助相关部门对有关事故的调查、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八)设备部。

  负责管理本台节目互传局域网管理;确保本台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转;收集广播电视设备新产品、新技术信息,负责对本台设备的配置、管理、维护及调配工作;制定设备设施管理维护制度,为使用者提供有关设备的操作、维护和保养知识,并进行指导和监督;建立设备的使用制度及档案;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负责对播出设备运行情况的监控;负责对设备使用所发生事故的调查、鉴定,写出事故报告、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本台摄像设备的保管、发放及日常维护。

  (九)外宣部。

  编制对外宣传方案;及时保质保量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本台交办的外宣片、专题片制作任务;负责制作、审查外宣节目,确保导向正确。

  (十)节目中心。

  负责频率、频道整体形象设计;负责形象宣传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各频道、各栏目形象宣传片的制作、上载;负责各栏目片头、片花的制作;负责影视剧的引进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一)广告部。

  负责本台频率、频道、广播电视报、网站广告内部监管。

  (十二)广播部。

  办好广播电台各类自办节目,增强节目的政治性、知识性、娱乐性,扩大听众群;按时、准确、优质、安全地转播上级台节目;做好一年一度的广播节目创优工作和外宣工作,完成上送稿件任务。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核定事业编制111名(全额35名、差额35名、自筹41名)。其中领导职数分别为:台长1名、副台长3名;副县级总编辑、总工程师各1名;科级领导职数2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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