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领导和管理眉山市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和东坡区辖区的广播电视站。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市广播电视台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市广播电视台和直属企业单位业务;负责文秘、信调工作;负责对台党组会、台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和台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党代表意见的办理工作;负责档案和经济合同立卷、归档、管理和使用;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大事记编纂、目标考核、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接待、机关后勤服务、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单位、卫生单位的创建和保持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
负责办理全台职工调配、聘用和中层干部任免报批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办理本台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晋升工作,负责本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负责制定本台职工队伍业务培训、人才引进规划;负责本台职工的工资福利、年度考核、奖惩、退休退职工作;负责本台人事统计报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和本台企业文化建设。
(三)计划财务部。
做好本台年度收支预决算,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按时报送财务月报表及财务分析;做好财务监管工作;管理好各类票据,确保资金安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资金筹措、调度和争取政策性支持工作;草拟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经济分析报告;负责设备器材的政府采购以及基本建设的投资分析、预算和监督管理。
(四)总编室。
负责编辑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台宣传综合管理与协调;制定宣传规划和具体宣传方案;做好电视频道、栏目、节目的设置、定位工作;负责电视节目审查、上载、自办节目DVD刻盘和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负责影视文艺节目的引进、审查、编排、存档、管理工作;参与大型主题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策划等工作;负责编印《采编信息》。负责市电视艺术家协会日常工作。
(五)新闻中心。
负责本台新闻节目的采编工作;负责通联工作;完成一年一度的创优工作任务;做好新闻资料送交存档工作;参与有关重大宣传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加强同中央、省级及市(州)级广播电视台的互相联系,完成上送稿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