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攀府发﹝2010﹞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攀枝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自2010年4月20日起施行,至2015年4月20日有效。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攀枝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和省政府《四川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川府发〔2010〕5号),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贯彻落实《纲要》和
《决定》为主线,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为纵深推进“四个倾力打造”,建设实力更强、魅力更足、活力更盛、和谐度更高的攀枝花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一)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进一步到位,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建立。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实现法定化,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落实。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进一步得到完善,维护法制统一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