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沈阳三、四环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沈政发[2010]3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市三、四环公路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扩展城市发展空间,改善路网结构,市政府决定成立沈阳三、四环公路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沈阳三、四环公路建设项目的重大决策。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海波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邢 凯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员包括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荣礼,以及市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规划国土局、建委、交通局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沈阳三、四环公路建设项目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邢凯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荣礼及市交通局、建委、规划国土局主要领导担任。
指挥部下设征地拆迁办公室、四环路建设办公室。
征地拆迁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负责三、四环征地、拆迁、排迁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建委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划国土局、城建局、交通局、房产局、信访局、行政执法局、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电业局、煤气总公司、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东陵区(浑南新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棋盘山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