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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郑州市以奖促治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郑州市以奖促治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文〔2010〕81号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制定的《郑州市以奖促治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以奖促治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方案
(市环保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  二○一○年九月)

  根据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河南省“以奖促治”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14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以奖促治”,加快对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重点流域、区域和问题严重地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农村环境问题成因复杂,许多历史遗留问题难以在短期内解决,必须运用综合措施,集中投入资金,优先解决影响面大、矛盾突出的环境问题,力求在较短时间内有效解决村庄饮水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等突出问题,改善村庄环境状况,使农民得到实惠。
  2.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针对各地危害农村居民身体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问题,结合当地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等工作,采取不同措施分类解决。
  3.政府引导,多方筹资。除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资金支持外,市财政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市级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结合当地实际,安排本级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要广泛吸引社会资金,鼓励农民投资投劳,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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