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加快科技企业培训辅导平台建设。推广由专业机构承担科技企业“创业保姆”和“创业导师”的经验,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成长型科技企业管理、营销、财务及融资的培训与辅导,提升企业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度。
(十八)提升科技金融人才服务平台。建设金融人才服务中心,建立科技金融人才数据库,健全科学合理的人才资源管理和开发机制,完善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通过股权、期权、公积金和人才保险等手段,加强对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的引进。
七、加大财政投入,优化奖补方式,完善科技金融正向激励机制
(十九)加大科技金融财政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科技金融的投入,加快建立省、市、县科技金融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大力发展多层次股权投资体系,重点加大对孵化期和初创期科技企业的风险投资支持。
(二十)优化科技金融奖补机制。创新财政支持金融科技投入方式,实施拨改奖、拨改补、拨改保、拨改投等新型财政奖补方式,形成资金杠杆撬动和滚动发展机制。整合相关部门科技金融发展资金,发挥集中使用功效。建立健全财政奖补资金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
(二十一)建立多样化科技金融正向激励机制。设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科技贷款给予适当支持。人民银行要积极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作用,提供科技金融发展正向激励。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科技不良贷款核销工作。
八、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进合力,完善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保障机制
(二十二)建立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省长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金融办、财政厅、科技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和人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保监局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研究解决科技金融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试验区”试点工作。各地要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集成各类资源,形成推进合力。
(二十三)完善科技金融发展定期评估机制。省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联席会议定期对各地科技金融发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支持相关创新试点的重要依据,并与奖补资金等扶持政策挂钩。
(二十四)加大科技金融宣传引导。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宣传我省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情况,总结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