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加快江苏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0〕11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有关金融机构: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加快江苏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关于加快江苏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科技金融是科技产业与金融产业的融合,是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发展的金融制度、金融政策、金融工具、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性安排。为充分发挥科技金融在助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创新型经济,现对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发展定位,突出支持重点,推进科技金融创新试点
(一)明确科技金融发展定位。以政府引导、银行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为导向,以破解成长期科技企业金融服务瓶颈为重点,积极构建高效衔接、完整配套的科技金融组织体系、市场体系、扶持体系和服务体系。
(二)突出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重点扶持以下科技企业发展:一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特别是江苏省新兴产业发展导向的科技企业;二是处于科技成果产业化特别是“量产”开始阶段的企业;三是科技型中小型企业特别是省、市、县重点培育的小企业。
(三)探索开展科技金融创新试点。在科技金融发展较好的地区率先开展省级“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试验区”试点,优先给予机构设立、市场培育、业务创新、财税支持等优惠政策,并积极争取国家金融改革创新政策措施在试验区先行先试。
二、坚持专业专营,改进绩效考核,推动科技金融加快发展
(四)加快构建科技金融组织体系。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要逐步在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设立科技金融服务部门,配备专业团队和人员提供专业服务。支持在省级“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试验区”优先设立科技支行,可在现行银行体系内新设、转设支行。完善省、市再担保与市、县担保联动机制,省再担保公司优先在“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试验区”设立科技子公司,在有条件的地区成立专业的科技担保公司,鼓励各类担保公司为科技企业融资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