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19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贵阳市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和《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监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预〔2010〕153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0〕20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有关精神和贵州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监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有关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及贵州省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有关要求,全面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和银行业等金融机构的信贷管理,坚决制止地方政府对融资公司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二)基本原则
1.分级进行。市及区(县、市)人民政府是本级融资平台公司清理规范的责任主体,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开展所辖地范围融资平台公司的清理规范工作。
2.全面清理。按国发〔2010〕19号文件要求,全面清理,不留死角。
3.落实整改。针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市和区(县、市)分别制定整改措施,报本级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申振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杨青(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成员:胡海燕(市财政局局长),王廷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田伟(市国资委主任),李怀舟(市金融办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并在全面清理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的基础上,按国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整改规范阶段的工作,对债务偿还、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和融资平台公司的清理整合等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