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夯实农业基础,实施百亿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规划,深化耕作制度改革,推动冬麦北移,切实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以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三大示范区”为目标,加快实施现代设施农业、扬黄补灌高效节水农业、集雨补灌覆膜保墒农业、适水产业等“四个百万亩”工程,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提速发展设施养殖,做大做精清真牛羊肉和奶产业,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积极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加快发展外向型农业,不断扩大农产品出口。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和种养业大户,依靠科技进步,完善农技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一批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区,形成农户专业化生产与产业化经营相结合的现代农业经营体制。实施100个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工程,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和农业科技工程,推进全区20个农技推广示范县建设,扩大农技推广范围,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加强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企业和小型“巨人”企业。到2015年,新技术、新品种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机化综合水平达到65%,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0%以上。
(十二)深化城乡配套改革。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关键是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结构。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宽城镇户准入条件,凡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及其随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准予其在城镇落户,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加快与户籍制度相关的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配套改革,逐步消除不合理的政策限制。加快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深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有条件的地方要推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增加经济适用房供给,全面推行廉租住房制度,改善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加快推进劳动就业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使城乡居民享有同等劳动就业权利。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在不断提高城乡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基础上,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