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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赣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清正廉洁、充满活力的监管队伍。

  三、强化专项整治,遏制较大事故

  (十三)深化煤矿安全整治:抓好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第二阶段专家“会诊”工作,督促煤矿对照抓好整改;以信丰县全国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县建设为契机,加强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把高瓦斯矿井、双突矿井、水患矿井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将“一通三防”、防治水方面的安全隐患列入重大隐患进行分级管理、建立台帐、挂牌督办。

  (十四)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确保实现到2012年底所有矿山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大力推进萤石矿安全整治工作,对没有通过市、县组织验收的,一律报请省局不予安全生产许可;大力推进提升运输系统整治,对提升运输系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在继续加强以防溃坝为重点的尾矿库安全整治的同时,启动以防坍塌、泥石流为重点,加强排土场、废石堆安全整治;开展采石场安全整治,推进中深孔爆破和机械铲装,提高机械化水平;推进矿山特别是老矿区地压研究论证;开展矿山安全档案管理专项治理以及防火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矿山安全基础管理。

  (十五)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进一步严格化工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全面推行新建化工项目审批联合会审制度,严把准入关;重点整治化工生产企业中存在的内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设计规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措施不满足规定要求、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强制推行危险性工艺自动化控制装置改造,规范安全监管基础台帐建设;抓紧化工企业发展规划,推动化工企业入园进区。

  (十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进一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立健全新建道路、桥梁通车前交通安全审查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不准开通。推进重点车辆安装GPS的应用,加强安全监控。加强校车管理和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等活动,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切实落实运输企业、学校、道路建设经营单位等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客运、危货车辆的安全监管,突出对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路面管控,严厉查处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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