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程:促进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加强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开展信用担保与提高企业信用相结合,大力发展以法人资本、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投资设立的商业性担保机构;支持企业设立互助性担保机构;积极支持为担保机构提供保证服务的再担保机构建设,促进担保体系的全面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10年推进全市民营经济“四项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新增规模企业150家,力争全市规模企业突破900家;新增私营企业户数2500户以上,力争全市总户数达到18500户;全市新增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3个;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4000家以上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完成融资担保余额30亿元。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从促进全市民营经济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四项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一个重点抓实抓好。要指定县非公有制经济主管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定期召开分析会,研究四项工程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形成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上下联动机制。
(二)积极引导。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积极宣传《中小企业法》、《
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政策法规,宣传省、市有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加强人才服务。实施百户成长型企业人才培养工程和千名企业主培育计划。每年从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拿出20万元用于各类人才培养。培养企业高管人才团队,建立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中心,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职业化和市场化。三是加强技术服务。大力培育技术市场,加快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促进民营企业与江西理工大学、赣南科学院等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大企业加强合作,建立联盟,开放科研基础设施,为民营企业提供技术研发、实验、检测等服务。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开展民营企业“专精特新”产品评审认定工作。积极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指导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江西省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以及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企业予以奖励。四是实施创业孵化工程。依托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建立各具特色的创业孵化基地。各县(市、区)都要建设1-2个创业孵化基地,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功能,提高创业孵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