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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10〕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自2008年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通过建章立制、完善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进入良性轨道,数量、质量皆有大幅提升,但经过检查评议,仍发现有少数单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存在公开不及时、不够全面及保密审查不够严格等问题。为加强这项工作,促其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经研究,决定从今年四月份起,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机关效能建设日常绩效考核,对每月政府信息未新公开以及该公开而在20个工作日内未公开的单位,给予扣分处理;对不该公开的政府信息而公开了的,也将予以扣分,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主管人员和具体经办人员的责任。请各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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