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管控措施
1.实行单向通行的道路严禁摆摊设点;每日7时至20时取消所有单行道以及大公路健康路路口至海会路路口的临时停车泊位,禁止车辆临时停放。根据交通状况对部分路口临时取消交通信号灯控制,实行人工指挥。
2.载货汽车分流措施:
施工期间,每日7时至20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以及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在章贡区河套内部分道路通行,具体禁止道路为:五洲大道、八一四大道、东郊路、赣江路、中山路、濂溪路、章贡路、西津路、八境路、建国路、南河大桥、全球通大桥。
3.公交线路按本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四、职责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要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通过电视滚动播放、报纸集中宣传、广播温馨提示、网络追踪报道等形式,加大《关于中心城区南门口综合改造期间对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的宣传力度,确保施工期间的交通管制措施家喻户晓。广播电台要强化与交警部门的联动协作,及时发布交通信息。
(二)市交通运输局要切实调整好公交线路和临时站点并报交警部门确定后实行。要进一步强化对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并派出专人加强对公交车和出租车的监管,杜绝在管制区域发生乱停乱放、随意掉头和上下客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市教育局要认真做好实行交通管制区域内学校的宣传工作,引导接送学生的家长自觉遵守交通管制规定。施工期间,各大中小学校师生的车辆一律停放在校园内。市、区保育院在上学、放学时间要专门安排教师在院门口负责接送学生,缩短家长及车辆在院门口的滞留时间。
(四)市城管局在施工期间严禁审批占道摊点和商业活动;对存在坑洼、积水、破损的城区道路要及时修复,并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确保施工路段有序、畅通。
(五)市直、驻市及章贡区政府各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交通管制规定。相关部门要做好各街道、居委会居民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要求辖区居民自觉遵守交通管制规定。章贡区城管局要加大对城区路段摊点的整治力度,尤其加大重点路段的管理,坚决取缔所有单行道的占道摊点,确保不发生因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的情况。章贡区车辆停放管理大队要加强对临时停车泊位的管理,禁止双向停车;要安排人员配合交警部门对驾驶人进行劝导和告知,并在取消了的临时停车泊位放置禁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