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赣州市实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领导小组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10〕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赣州市实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潘昌坤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树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业明 市发改委主任
何福洲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姚 勇 市卫生局局长
张建华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杨裕孙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邹 军 市监察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