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向曾庆香和王茂华烈士学习活动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10〕1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曾庆香,今年38岁,信丰县大塘埠镇万星村村民。3月9日晚,曾庆香在北京六环车祸现场先救出央视女记者刘薇,后与刘薇联手救人时英勇遇难。王茂华,今年27岁,宜春市袁州区慈化镇伯塘中学教师。3月21日下午,袁州区慈化镇伯塘村一村民家中发生火灾,王茂华和他的岳父先后救出六个孩子,六个孩子安全获救,他却因严重烧伤引起脓毒症、多脏器功能衰竭而不幸去世。曾庆香、王茂华两位烈士在他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挺身而出,舍己救人,谱写了-曲感天动地、震撼人心的热血赞歌。他们舍生忘死的壮举,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发扬光大,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生动体现,是促进全市科学发展、追赶跨越的宝贵精神财富,是时代的先锋、社会的楷模,是全省人民的骄傲。
为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向曾庆香和王茂华烈士学习的活动(赣府字〔2010〕5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开展学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新闻单位要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曾庆香和王茂华烈士的先进事迹,要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上组织专刊、专栏,全面、集中地报道两位烈士的事迹,要通过拍摄曾庆香和王茂华烈士先进事迹专题片、组织网上大讨论等形式,在全市营造宣传英雄、学习英雄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大力宣传全市各级各部门学习活动开展情况,扩大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弘扬正气,凝聚人心,振奋精神,鼓舞干劲,在全市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二、市效能办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创业服务年”活动,在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中广泛开展“学英雄、找差距、提建议、促发展”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各级政府机关及机关干部要对照曾庆香和王茂华烈士的先进事迹,认真查摆自己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改进。要通过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搅动干部思想,转变工作作风,创优发展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平,树立赣州机关干部新形象。要在主题实践活动中,进一步畅通民声通道,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开门纳谏,努力为赣州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