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加2分。
(5)当年有新增设网点的加2分。
五、评定标准及奖项设定
(一)考核指标权重分配
1.全口径信贷投放指标得分=①项得分*50%+②项得分*30%+③项得分*20%
各分项得分标准:
(1)当年新增法人贷款额满分100分。新增贷款额排名第一的得100分;以后名次依次递减2分。
(2)当年新增个人贷款额满分100分。按个人贷款增加额排名第一的得100分,以后名次依次递减2分。
(3)银企对接履约率满分100分。按银企合作项目履约率排名,第一名得100分;以后名次依次递减2分。
2.不良贷款下降率满分100分。按不良贷款比率下降排名第一的得100分,以后名次依次递减2分。
3.利税增长率满分100分。排名第一的得100分,以后名次依次递减2分。
4.客户满意度满分100分。每有一次投诉减1分,一次表扬加1分。
综合得分=1项得分*60%+2项得分*20%+3项得分*10%+4项得分*10%
对于引进域外银行、完成村镇银行设立计划两项指标,人民银行和银监局每少完成一项按奖金额的90%掌握。
(二)奖项设定
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奖一个奖项,分设一、二、三等奖和特殊贡献奖。按全口径信贷投放指标、不良贷款下降率、利税增长率、客户满意度四项考核指标进行考核,每项指标分别考核,均实行百分制记分,依据考核标准得出各项得分,最后分别乘以权重,相加得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与加分指标相加得出最后分数,满分110分。90分(含)以上为一等奖,80分(含)以上为二等奖,70分(含)以上为三等奖。分别奖励主要负责人3万元、2万元、1万元。特殊贡献奖用于奖励对地方有重大贡献、没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的银行。奖励资金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考核
考核总分满100分为一等奖,90分(含)以上为二等奖,80分(含)以上为三等奖,奖金额度与银行机构相同(考核指标见附件2)。
七、考核程序与表彰奖励
(一)考核程序
1.成立朝阳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及奖励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