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负责建筑施工场地管理。建筑施工围档要标准规范,责成施工单位对跨年度的施工围档进行修复或更换;严格新建的施工围档标准;施工场地内物料堆放整齐,环境整洁有序;对施工场地出入口进行硬化;对出入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进行覆盖。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市房产开发管理局:①负责物业住宅小区管理和指导。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行为,管护好小区公共设施和场地,及时清理整治小区内(含楼道内)滞留垃圾、残土、乱贴、乱写、乱画和小招贴、小喷涂、小广告等,制止小区内欺街占道和叫喊叫卖行为。加大对小区下水污水外溢问题的监管力度,同时指导双塔区、龙城区、开发区抓好住宅小区的环境综合治理。②负责建筑拆迁现场的管理。拆迁现场要设置围档,拆迁作业要规范,做到安全、文明拆迁。
5、市公安局(交警支队):①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强化交通安全意识,提高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遵章守纪率。②加强机动车噪音污染治理。禁止机动车在禁鸣区内鸣喇叭。③加强对棚布车、电动三轮车和残疾人代步车拉人载客管理,认真研究非法拉人载客取缔办法。④严厉打击沿街占卜算命等从事迷信活动行为。
6、市水利局(大凌河建管局):①加强对大凌河风景区环境卫生管理,做到全天候保洁。②管护好景区花草树木,及时补植残缺草坪和枯死树。③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维修和更换景区内损坏的健身设施,确保健身设施完好无损。④禁止各类商贩进入景区从事经营性活动。⑤联合公安部门对景区狗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⑥及时维修景区内损坏的公共厕所,确保24小时开放。
7、市交通局:①负责客运车、出租车等车容车貌管理,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服务热情周到。②负责市政界以外、公路控制线以内的路政管理,保持道路清洁,无路阻路障,无违章建筑,无堆放垃圾,无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
8、市教育局:①禁止学生在校园周边摊点购买各类物品行为。②负责对中小学生现代化城市管理知识教材的修订,并组织好教学实施。③负责发动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市容和环境卫生清洁整治活动。
9、市民政局:①负责城市道路标志、标牌的设置和管理,做到科学、合理、易懂,无缺少和破旧破损现象。②加强对沿街流浪乞讨人员收容管理,制止主要街路和重点地域乞讨行为。
10、市环保局:重点抓好烟尘和油烟污染治理,杜绝工业锅炉、窖炉、浴池锅炉冒黑烟、餐饮业油烟超标扰民和油渍污染墙体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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