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清洁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政办发〔2010〕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清洁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四月九日
朝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清洁月”
活动实施方案
为改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起,每年4月份和9月份,分别在朝阳市市区和北票、凌源、建平、喀左4个县(市)开展以“净化、绿化、亮化、美化”为主题内容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清洁月”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北票、凌源、建平、喀左参照制定方案)
一、整治区域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清洁月”活动主要在朝阳市市区(包括城中村)、城市出入口和城区周边村镇等范围内进行。
二、主要任务
1、市公用事业局(环卫局):①负责道路清扫保洁。及时清扫、清运责任区和铁路沿线内的垃圾污物,做到清扫到位,清运及时,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全天候保洁。②负责园林绿化管护。主要是清理树池和绿地内的垃圾残土,对绿篱等修枝剪型,确保绿地和树池内无垃圾和残土,绿篱等造型美观。③负责城市道路和公用设施管护。主要是对朝阳大街、新华路等八条主要街路的破损路面、方砖、边石和路灯等进行修复,对责任区内的下水井检修,保持公用设施完好,路面平坦,排水设施畅通,无污水外溢。④负责对依附于公共设施上的广告和公益广告管护,确保无破损,规范、整洁。
2、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①进一步深化“门前三包”责任制。重点整治“三包”责任区域内乱写乱画、乱堆乱放等“十乱”现象,努力提高门前三包管理水平。②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在巩固取缔朝阳大街非机动车停放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其他主要街路和二、三级街路的非机动车停放。加强对朝阳大街、新华路和友谊大街等主要街路机动车停放管理,达到“按位停放、车头向外、排列整齐”的标准。③加大“三场”整治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取缔无照经营的路边洗车场、露天煤场,坚决取缔建设施工场地围档外堆放的建筑材料。④加大对超载超限、扬尘污染和带泥上路车辆的管理力度,确保“轮不带泥,物不遗洒,气不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