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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2010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2010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政办发〔2010〕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2010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四月二十日

朝阳市2010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实施方案

  2010年5月15日是全省统一组织开展的第四个“政务公开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省政务公开办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会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搞好“政务公开日”活动的批示精神,根据国、省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第四个“政务公开日”活动中,以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服务民众、关注民生、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为主题,以深层次的政民互动、解民忧、答民疑、帮民需为切入点,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保障基层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使政务公开真正发挥关注民生、服务民众的作用,进而助推和谐朝阳建设。

  二、活动内容与活动形式

  至5月15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和单位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 以社会和民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为重点举行新闻发布会。5月15日前,市政务公开办与市政府新闻办联合组织市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国土局、房产局、公用事业局、农委、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就广大市民关心的教育招生、新农合政策、环境保护、土地征占补偿、房屋拆迁、经济适用房建设、市政设施改造建设、惠农政策、社会救助、医疗保险与劳动就业、城市管理等问题,《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为民所办实事进程、法律法规调整等举行新闻发布会。

  (二)听民声、征民意,召开不同层次和群体的咨询会、座谈会。学校(教育局组织)、医院(卫生局组织)、环保、公用事业、劳动就业、医疗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物价、供水(自来水公司组织)、供电、供暖(房产局负责组织)、公安、民政、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和单位通过网络、媒体和组织活动、发放调查问卷、深入基层接触群众、召开不同群体和层次(如学生家长、医院患者、民营企业家、个体业户及其他管理相对人、服务对象等)的座谈会、咨询会等形式,就基层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同时进行答疑解难。根据省政府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征集上来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同时附上解答意见或处理办法,形成专门材料,于5月20日前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经汇总整理后一同报省,为省委、省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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