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方案的通知
(朝政办发〔2010〕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六月九日
朝阳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方案
为减少灾害性天气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辽宁省2010年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制定《朝阳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方案》。
一、防御原则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行以人为本、科学防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二、防御重点
(一)暴雨
构建区域气象灾害监测网络,做好气象灾害监测工作;加强暴雨灾害预警,及时制作暴雨灾害预警信号,提高预测的准确性;完善暴雨灾害预警信息传输机制,及时发布暴雨灾害预警信息;修订、完善暴雨灾害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雷电
加强雷电灾害防护工作,搞好新、改、扩建工程防雷设施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建立健全建筑物防雷工程检测机制,对中小学校、重点工程和油库等易燃易爆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进行定期检测;开展雷电灾害预警、科普宣传和风险评估,提高防御能力。
(三)大风
充分发挥气象监测站网作用,完善大风预警系统,提高大风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做好大风灾害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等工作。
(四)冰雹
加强冰雹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科学制定人工防雹计划;加强冰雹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对冰雹灾害的防御能力。
(五)干旱
加强干旱灾害监测和预警工作,科学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做好干旱灾害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工作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