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10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考评方案》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0〕1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堰市2010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考评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落实。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十堰市2010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考评方案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县市区2010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一步提高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水平,按照2010年度政府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树立人均观念和国策意识,严格实施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增强党政领导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责任制的导向作用和促进作用,加快构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与调控机制,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求真务实。激励和引导基层办实事、报实数、求实效,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行为,鼓励和倡导真抓实干和改革创新。
2、坚持突出重点。根据党政领导人口计生工作职责职能,重点从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保障人口计生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
3、坚持科学高效。实行省市县综合考评相结合,减少考核指标和考核次数。依托信息化建设平台,实现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考核的流程再造,不断提高考核的公信力。
4、坚持奖惩兑现。根据考核评估的结果,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的意见》(鄂办发〔2005〕32号)和十堰市2010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其考评方案的规定,严格奖惩兑现。
二、组织实施
考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口计生委负责具体实施。
三、考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