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关于开展主城以外十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季度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月度(季度)考核评分标准(市政执法20分)

序号

考评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

执法行

执法人员着装符合规范,队容风纪好,证件(标识)佩戴齐全,用语符合规范,态度和蔼,文明礼貌,不耍态度,不说脏话。(1分)

2分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2分

 

为规范

执法人员行为符合规范,调查取证、定性处理做到主体合法,证据充分,处罚适当。(1分)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2分

2

亭(棚、伞、

摊)整治

主干道无经营性占道亭(棚、伞、摊)。(8分)

13分

有一个亭(棚)扣0.3分、一个伞(摊)扣0.1分

 

非主干道经营性亭(棚、伞、摊)设置合理,无随意占道亭(棚、伞、摊)。(5分)

一个不符合要求扣0.1分

3

道路扬尘整治

建筑工地出入口设置规范,有尘污染防治方案,处置审批严格规范,运输车辆无带泥上路;无冒装撒漏。(2分)

3分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1分

 

发现问题查处不及时的。(1分)

4

牛皮癣查处

认真查处街头“牛皮癣”。(1分)

1分

未查处一处扣0.05分

 

5

其  它

无因执法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无行政败诉、无新闻媒体重大负面曝光(1分)

1分

发生一起(件)上(集)访扣0.3分;败诉一起(件)扣0.5分。有严重负面影响的恶性事件的一票否决。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