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关于开展主城以外十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季度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月度(季度)考核评分标准(道路设施20分)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

道路及附属

设施

车行道平整,无明显坑槽、沉陷、碎裂。

12分

车行道一处不合格扣0.1分

 

人行道铺装率100% 。

人行道铺装率不足100%,1条人行道扣0.2分

人行道完好,无残缺、破损、沉陷。

人行道一处不合格扣0.1分

护栏、路沿、检查井框盖等附属设施无缺损、跷跛、沉陷、堵塞、锈蚀。

附属设施一处不合格扣0.1分

排水设施完好,无堵塞、渗漏(积水)。

排水设施一处不合格扣0.1分

2

桥梁等结构

设施

桥梁(隧道、地通道)路面平整,无明显坑槽、沉陷、碎裂,伸缩缝完好,栏杆完好,排水通畅;隧道(通道)墙面无明显病害。

3分

一处不合格扣0.1分

 

3

停车及施工

占道管理

停车管理规范,着装规范、统一标志、统一车位线、统一票据;停车位数量及收费价格公示。

5分

一处缺陷扣0.1分

 

停车收费规范。

停车乱收费,1起扣0.1分

道路施工作业隔离围挡整齐,警示标志齐全,弃渣清运及时,挖掘恢复质量良好。

道路施工作业一项不合格扣0.1分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